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王彦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府事务局局长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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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17
宛区政任〔2012〕4号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王彦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 政府事务局局长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免去王彦同志宛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事务局局长职务,另行分配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王彦 通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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