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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南阳市宛城区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发改委 作者: 时间:2019-09-30




宛区发改〔2019〕65号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9年南阳市宛城区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辖区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宛城区实际,我们整理汇总了《2019年南阳市宛城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未进入《目录》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法律法规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管理目录;法律法规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

二、实行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收费单位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此次公布的《目录》所依据政策规定时间点是2019年9月30日之前。执行中政策规定有变化的,执行新的政策规定。






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宛城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定价部门

设立

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对象

执收单位

备注

1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安
城管(建)等

县价格

主管部门

定价

目录

发改价格[2014]2755号,发改价格(2015)2975号,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宛价[2014]68号,宛价费[2017]3号。

停放车辆

停车场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2

城镇生活垃圾

处理费

住建

县价格

主管部门

定价

目录

计价格[2002]872号,豫政[2015]39号,豫计收费[2002]1394号,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宛价房[2009]4号,宛价房函[2007]45号。

垃圾

生产者

垃圾处理单位

 

3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

交通

县价格

主管部门

定价

目录

交公路发[1996]263号,豫价工字[1996]第172号,宛价工[2012]25号,宛价管涵[2014]2号。

进站车辆和个人

客运场站

范围为营运车辆、旅客等站务收费

4

危险废物处置等服务收费

环保

县价格

主管部门

定价

目录

发改价格[2003]1874号,豫发改收费[2004]1533号,豫发改收费[2014]1529号,宛价费函[2008]7号。

排放单位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注:依据南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南阳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宛价费(201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