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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案例(一)】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施工企业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案例

来源: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2-11-28

一、简要案情

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在2022年10月25日上午日常检查中发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内部施工道路积尘、现场物料未覆盖、部分围挡缺失的行为。为有效遏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推动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对该企业实施了行政指导。

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于10月27日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整改;10月28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指导通知书》《行政指导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告知其违法后果,提醒其加强自律,停止违法行为,避免违法行为扩大升级;11月2日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约谈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向其宣讲了工地扬尘治理“十个100%”标准和“两个禁止”要求,责成该企业对存在的扬尘治理问题立即进行改正,并将控尘注意事项迅速传达到位,严格落实“十个100%”标准和“两个禁止”要求。通过约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认识到了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并积极进行了整改。11月4日下午,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直属四队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复查,积尘道路已清扫干净,现场物料堆放整齐并覆盖,缺失围挡已设置。

二、总结

该案件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工作,综合运用提示、建议、规劝、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以“教育整改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的模式,用“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工作理念,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