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来源: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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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31
本次计划分配财政衔接资金2457万元,具体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万元(宛财预〔2022〕125号)、中央提前下达资金1747万元(宛财预〔2022〕126号)、省本级投入资金70万元(宛财预〔2022〕127号)、区级配套资金600万元(宛财预〔202〕6号)
二、分配原则
经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于贫困人群脱贫增收的相关产业,支持脱贫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资产收益长效机制。
二是围绕改善脱贫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脱贫村村组道路等。
三是围绕增强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对贫困家庭子女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人群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给予补助;对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具体分配如下:
雨露计划项目1个计1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项目8个计313万元、产业项目3个计1044万元、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600万元、金融帮扶项目1个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