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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02-08


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以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重点,把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重要措施和环节,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努力建设阳光政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宛城区政务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3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政务动态信息625条,政策解读14条,发布专题信息6条。下一步,我们将会继续加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河南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对所有政务新媒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组建的微信群进行提醒,确保微信公众号每周内容更新。对粉丝数量少、关注度低、工作关联度不强、不能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一律关停注销。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70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700001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700001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2700001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800080000011000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按要求推进全区的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快,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不足,我办将依据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要求,将重点领域政务工作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并做好网站栏目对应功能;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努力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