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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南阳-荆门-长沙特高压工程占地青苗和房屋征迁等补偿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2-07-22

郊区电业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南阳-荆门-长沙特高压工程占地青苗和房屋征迁等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现将关于《关于南阳-荆门-长沙特高压工程占地青苗和房屋征迁等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张先生,电话:0377-63805226;邮箱:jqdy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到2022年8月14日。

 

 

关于南阳-荆门-长沙特高压工程占地青苗和房屋征迁等补偿标准

为依法依规、快速高效推进南阳-荆门-长沙特高压工程建设, 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统一规范征收补偿标准,现制定南阳-   荆门-长沙特高压工程占地补偿、青苗补偿和房屋征迁补偿等有关标准如下:

一、杆塔占地补偿

根据《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由国网南阳供电公司按照《河  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  [2016]48号)文件规定标准,与线路途经乡镇政府签订杆塔  占地补偿合同,由乡镇政府负责对设计单位确定的面积进行复核, 复核后由南阳供电公司一次性补偿塔基占地费用;给予涉及乡镇  塔基占地3000元/基的工作经费,及通道保护费用1800元/档,并办理完善有关手续。

二、 青苗补偿

有标准的经济作物参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 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8]14 )文件规定标准,按照最新省市标准执行,无标准的经济作物 等可参照当时市场价执行,以上补偿费用由工程中标施工企业负责,同有关行政村进行专项补偿支付,并办理相关补偿手续。

三、 电力线路通道清理

跨越道路方面,区交通、公路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按照有 关规定予以支持配合,并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房屋征迁方面,由 线路途经乡镇政府牵头负责,全力配合推进征迁工作;被征收房 屋已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未进 行房屋产权登记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居)民小组、行政村(社 )结合相关资料或实际情况对房屋所占土地是否合法宅基地进 行认定。在认定为合法宅基地的基础上,对被征收人进行货币补 偿,货币补偿的计算办法是:合法建筑面积的补偿金额=(政府 定单价x合法建筑面积)+(政府定单价x合法建筑面积x30%  的上浮比例);对被征收房屋以外的合法宅基地上的其他附属物、 构筑物等只进行货币补偿,补偿标准按同期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 的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房屋拆除、迹地恢复费用按照国网南阳供电公司与宛城区政府协商价执行,由南阳 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征迁资金并按照补偿标准5%/户标准给涉及乡

镇拨付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

四、 塔基占地补偿方式和耕地占用税

塔基占地按有关规定不实行征地,只做一次性补偿,补偿标 准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特高压工 程的占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和《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24号)执行,基本农田按36元/平方米,非基本农田按24元/平方米。临时占地为间断性占地,不再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项目推进实施

一是发挥南阳-荆门-长沙特高压交流工程宛城段建设协调领 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协调作用,统筹解决相关事 宜及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做好协同配合。二是盯紧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严格按照工程 时间节点,抽调精锐力量,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三是严格依法推 进,强化督查问责。各相关单位要规范操作,在做好工程建设协 调的同时,留存法律文书等相关资料,防止阻挠电网工程建设、 抢栽抢建的情况发生,确保项目后续审计等依法合规。要加强督 促检查,由区效能中心负责,定期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通报,

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如期顺利竣工,圆满完成电网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