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执业审核(免职)(初审)
公证员执业审核(免职)(初审)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公证员执业审核(免 职)(初审)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3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1 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是否涉及特殊
环节 | 否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非法人企业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 收件、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 办理、互联网办理结 果信息反馈、互联网 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 定点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四办标志 | 网上办、 一次办 |
最多到现场办
事次数 | 0 次 | 必须到现场原因说
明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
快递 | 否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法》第二十四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所在地的 司法行政部门报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 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 门予以免职:(一)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的;(二)年满 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 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 职务的;(三)自愿 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 执业证书的。 ” | 权限划分 | 无 |
扩展信息
入驻网上办事
大厅方式 | 统一受理式 | 是否投资事项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
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实
体大厅 | 是 |
个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
端办理 | 否 |
面向自然人的 事件分类(人 生事件)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面向法人的特
定对象分类 | 其他 | 面向自然人的特
定人群分类 | 无 |
面向法人的经
营活动分类 | 其他 | 办理地址 | 南阳市宛城区(县) 汉冶街道张衡东路金 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 区政务服务中心(张 衡东路与规划中的新 东路交叉口)街道 |
窗口描述 | 无窗口描述 | 交通指引 | 市内乘坐 5 路、 36 路、 38 路公交车往东方向, 在张衡东路普惠体检 公交站下车。 |
运行系统名称 | 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 | 地图坐标 | 112.544402,33.01380 |
受理系统 | 7 | ||
办理系统咨询
电话 |
一、固话咨询:0377-
61171273 二、网上咨询地址: /evaluation-
web/userAuthent/getUser Authent.do?flag=3 | 监督投诉电话 | 一、固话投诉:0377-
61172621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 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 ov.cn/evaluation-
web/userAuthent/get UserAuthent.do?flag =4 2、河南省信 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 an.gov.cn:8080/zfp/w 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 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 |
ov.cn/ |
编码信息
实施主体编码 | 1141130200600714
XY | 实施编码 | 1141130200600714X
Y4000112011000 |
地方实施编码 | 00600714XQT04650
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1130200600714X
Y400011201100009 |
申请条件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 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
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 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
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依据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原件和复 | 《公证员执业管理 | 真实有效 | 公安机关 |
居民身份证 | 印件 | 办法》 | |||
2 | 公证员执业证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真实有效 | 司法行政机关 |
3 | 公证员提请免职
表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 司法行政机关 |
4 | 申请人辞职报告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 申请人自备 |
收费信息
收费信息 | 收费项目名称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
是否允许减免 | 无 | |
允许减免依据 | 无 | |
备注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李若涵;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材料齐全,进行审
核;办理结果:在受理申报材料后, 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时玉静;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审查标准:经领导决定,进
行送达;办理结果:审批机关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时玉静;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审查标准:联系申请人,自
取或邮寄快递;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审批结果
序列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类型 | 领取说明 |
1 | 司法部关于免
去 XXX 公证员
职务的决定 | /group1/M00/1 6/0F/rBQCQl9X NWeAOn_dAAG- 4nHhlDw365.pd f | 批文 | 凭本人身份证
领取 |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办理流程是什么 |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定、办结、送 达。 1、 拟免职的人员,由本人提交辞职申请,填写免 职报审表,申请人所在公证处出具同意辞职意见;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 65 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 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由公证处提出免职申请。申请人 所在地司法局对免职申请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
2、 将申请免职人员的免职报审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辞职报告相关材料,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当地司法局、 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提交审核。 3、 所在地司法局收到申 报材料,经过预审后提交给省司法厅审核,省厅收到申 报材料后 8 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4、 对申 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 并由省厅提请司法部免职。 5、 省厅收到司法部下达的 公证员免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其所在地司法 行政机关;本厅在收到免职决定后二十日内,在省级报 纸上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