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执业审核(一般任职)(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县级考核审查)
公证员执业审核(一般任职)(具有三年
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
一年以上)(县级考核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公证员执业审核( 一 般任职)(具有三年 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 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 一年以上)(县级考 核审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1 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是否涉及特殊
环节 | 否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非法人企业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 收件、互联网预审、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级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 办理、互联网办理结 果信息反馈、互联网 电子证照反馈 | |||
数量限制 | 符合公证员配备方案 | 四办标志 | 马上办、网上办、 一 次办 |
最多到现场办
事次数 | 0 次 | 必须到现场原因说
明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
快递 | 否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法》第二十一条: “担任公证员,应当 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 人员提出申请,经公 证机构推荐,由所在 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 门审核同意后,报请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任命,并由省、自治 | 权限划分 | 无 |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 证员执业证书。 ” |
扩展信息
入驻网上办事
大厅方式 | 统一受理式 | 是否投资事项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
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实
体大厅 | 是 |
个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
端办理 | 否 |
面向自然人的 事件分类(人 生事件)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面向法人的特
定对象分类 | 其他 | 面向自然人的特
定人群分类 | 无 |
面向法人的经
营活动分类 | 其他 | 办理地址 | 南阳市宛城区(县) 汉冶街道张衡东路金 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 区政务服务中心(张 衡东路与规划中的新 |
东路交叉口)街道 | |||
窗口描述 | 无窗口描述 | 交通指引 | 市内乘坐 5 路、 36 路、 38 路公交车往东方向, 在张衡东路普惠体检 公交站下车。 |
运行系统名称 | 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
受理系统 | 地图坐标 | 112.544402,33.01380
7 |
办理系统咨询
电话 |
一、固话咨询:0377-
61171273 二、网上咨询地址: /evaluation-
web/userAuthent/getUser Authent.do?flag=3 | 监督投诉电话 | 一、固话投诉:0377-
61172621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 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 ov.cn/evaluation-
web/userAuthent/get UserAuthent.do?flag =4 2、河南省信 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 |
an.gov.cn:8080/zfp/w 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 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 ov.cn/ |
编码信息
实施主体编码 | 1141130200600714
XY | 实施编码 | 1141130200600714X
Y4000112011000 |
地方实施编码 | 00600714XXK53950
00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1130200600714X
Y400011201100005 |
申请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 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 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
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
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 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 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
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依据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1 | 河南省公证员任 职审核意见表
(含个人简历、 所在地司法行政 机关对申请人的 审查意见)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 司法行政机关
核发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真实有效 | 公安机关 |
3 | 申请人实习鉴定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 | 公证机构出具 |
4 | 实习考核合格意
见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 | 司法行政机关 |
5 | 公证员报请任命
表 | 原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符合国 | 司法行政机关 |
家相关规定 | |||||
6 | 未被开除公职证
明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 | 档案所在单位 |
7 | 未受刑事处罚证
明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 | 公安机关 |
8 | 法律职业资格证
书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 | 司法行政机关 |
9 | 担任公证员申请
书 | 原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 申请人自备 |
10 | 具有三年以上其
他法律职业经历
的证明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 | 申请人自备 |
11 | 公证机构推荐书 (含品行良好鉴 定) | 原件和复
印件 | 《公证员执业管理 办法》 | 内容真实有 效,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 公证机构出具 |
收费信息
收费信息 | 收费项目名称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是否允许减免 | 无 | |
允许减免依据 | 无 | |
备注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李若涵;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材料齐全,进行审
核;办理结果:在受理申报材料后, 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时玉静;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经领导决定,进行
送达;办理结果:审批机关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时玉静;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联系申请人,自取
或邮寄快递;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审批结果
序列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类型 | 领取说明 |
1 | 公证员执业证 | /group1/M00/1 6/0F/rBQCQl9X
NB2AE-
MQAAIwESxu4O U267.pdf | 证照 | 凭本人身份证
领取 |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办理流程是什么 | 申请受理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 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受理
审查与决定
决定
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 25 周岁以上 65 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 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 2 年以上或者 具有 3 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 1 年 以上,经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 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 的。 批准 |
颁证与送达
发证
结果名称 《公证员执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