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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公示

来源:宛城区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3-10-20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宛城区教体局关于印发<2022年宛城区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宛区教体办[2022]97号)要求,辖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评议、公示,在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享受资助的同时,对重点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清底数、精准资助,确保应助尽助。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1000元/年,初中生每人125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500元/年,初中生每人625元/年。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发放省定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和初中生每人8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通过财政部门“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宛城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依据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员信息,对各学校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最终发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10789人次,资金452.15万元;省定营养改善补助3508人次,资金14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