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宛城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宛区政〔2023〕22号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宛城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基〔2022〕4号文)精神,为统筹做好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协调、规划设计、资金统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宛城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 迪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强克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彦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周江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杜明理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 钢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俊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万富建 区水利局局长
陈 浩 区林业局局局长
茹龙飞 汉冢乡乡长
程曌泓 黄台岗镇镇长
朱其付 茶庵乡乡长
吴佳伦 溧河乡乡长
朱妍妍 高庙镇镇长
刘翔彪 瓦店镇镇长
章 南 红泥镇镇长
向天发 金华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由王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3年8月2日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2日 发布机构: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