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陈棚区域城市更新项目新华东路北延道路规划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
宛区政〔2023〕25号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陈棚区域城市更新项目新华东路北延道路规划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
仲景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新华东路市政道路北延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决定对陈棚区域城市更新项目新华东路北延道路规划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
一、征收范围:新华东路(建设路至医圣祠路段)道路规划范围内,最终以规划部门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宛城区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由仲景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宛城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负责政策指导和监督。
三、房屋被依法征收的,与房屋建设相关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
四、房屋征收签约期限: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5日前预征收已签订的协议,按签订协议日期生效)。
五、本项目具体征收补偿办法,按照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棚区域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执行。
2023年9月5日
发布日期: 2023年9月5日 发布机构: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