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召开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提升全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11月21日,宛城区组织召开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会议。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谢玉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法制科长、行政合法性审查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谢玉山传达了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情况及相关要求,并对《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审查原则、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意见、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深度解读,通过以案释法、讲操作实务,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查方法和技巧,同时系统讲解了区政府制定印发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风险评估等配套制度,使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政治意义、法律价值和实际指导意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张伟围绕《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阐释讲解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认定、制定依据和程序、合法性审核和清理等业务知识,并通过举典型案例、析问题误区、明方法路径,引导参训人员自觉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要求融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和水平。
会议强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法治思维。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牢固树立“行政合法性审查是作出审查事项决定之前的必经程序”的观念,不断提升审查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审核质量。要深入学习贯彻《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对行政机关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签订行政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严格开展前置合法性审查,切实发挥文件起草人员、审核人员对行政决策有效实施的把关作用,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是法治宛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拖延或者不报送备案材料、对经备案审查发现的问题不予纠正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