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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民政局关于 宛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2-20

南阳市宛城区民政局关于

宛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

宛城区民政局未承担主要目标指标。

(二)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111页 第十一章 第四节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大养老”体系,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做好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年来,宛城区民政局不断加大投入,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服务设施,探索服务模式,开展特色活动。截止目前,全区共建成区级福利院1个,区级综合老年养护中心1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养老机构总床位数626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383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1.1%。

2)优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构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严格对标市级配套政策文件,着力围绕“场所怎么建,钱从哪里来,怎样运营好”等问题,按照盘活资产、市场运营、示范引领思路,积极探索符合宛城实际的新路子,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整合近3万平米的房屋资源,落实“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便民利民,运营规范、服务优质,康养结合、智慧专业,统筹资源、常态监管”五项原则,全力打造“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建成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床位不少于50张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个,面积不低于300平米、床位不少于10张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6个。

同时聚焦养老服务精准化需求,投入100余万元,将区级“12349”养老服务平台打造提升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同时打造区级监控平台,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五级联网。能够支持老人通过一键呼叫、视频对讲 手机APP、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预约服务人员上门为其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等生活服务,每条服务工单自动计入系统,记录服务人员、服务种类、工时及老人评价,为后续养老服务质量考评提供精准记录信息。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还可与强大的居家安防设备、健康监测设备以及智能穿戴设备等实现数据对接,实现对老人全天候监测,检测老人活动轨迹,生命体征,血压,心率,睡眠 能对老人进行实时定位,支持老人远程照护。还可接入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中心数据信息,支持线上监管各机构服务质量及服务环境。数据大屏实时概览,满足政府和连锁性质监管需求。居家老人只需要通过网络,在家就能享受到上门和家庭监护等19项“一站式”个性化养老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实现“养老不离家”,全面构建了15分钟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目前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人入网人数已达11.3万人。

作为全市首个出台《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单位,区民政局积极探索,多轮谋划招标方案,高标准挑选中标单位。多次召开适老化改造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对各方的分工及要求作了明确,开展需求评估,实施“一户一档”,现第一批已对1304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

基本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五级”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网络全覆盖。为我市打造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六专六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南阳模式”提供“宛城路径”,为打造幸福美丽南阳贡献“宛城力量”。

3)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打造高端健康养老休闲基地。把南阳建设成仲景健康养生养老城,实现“中医圣地、养生之城”目标定位宛城区民政局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和康养项目建设。积极与卫健委等其他单位联系,将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所有养老机构都与二级以上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和服务模式。

同时打造了南阳市乐如家仲景健康城康养苑,推动张仲景养生院在宛城区的布局。南阳市乐如家仲景健康城康养苑项目位于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栗树科村,隶属于南阳市乐如家老年服务中心,于2018年开始筹备,2021年5月30日在南阳市宛城区发改委备案。该项目占地23亩,新增养老床位500张,总建筑面积25365平方米,主要包括老年康养公寓、综合活动中心和接待中心楼,配套建设停车场及安保设施用房。计划建设乐如家康养苑公寓390套,配套老年大学、超市、二甲医院和五星级接待服务站等设施,推行完全以长者为中心的照护计划。其核心理念是尊重每一位老人的个体差异,为长者提供符合健康及生活习惯的个性化服务,实现高品质的老年生活。

4)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多元化提供惠普养老服务。探索实施“政府建设+社会专业机构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建管模式以轻资产运营模式吸引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参与运营,既减轻了财政压力,又提升了专业化服务水平。南阳市乐如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了全市首家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完善配套设施,开展上门、日托、全托等服务项目,有力推动了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一体化发展。同时引进郑阳、康宁等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提供专业化服务。

111页 第十一章 第五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逐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及财政补助水平。

一是加大低保政策落实力度。 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过去低保制度是按户保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都纳入进来,把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就形成了按户保和按人保的结合,从而使低保制度更有容量。2022年1月将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从过去的区下放到乡镇(街道),从而加快低保审核确认的时限。再核算低保家庭收入的时候,按照规定适当扣减一些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实现就业后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这些低保家庭,给半年到一年的渐退期,使低保覆盖更多的困难群众。

二是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进行认定。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是低于低保标准1.5倍,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家庭。

三是社会救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制度都做了相应调整完善。低保实行了“单人保”,将按人保和按户保结合起来,使低保制度更有温度。特困放宽了认定条件,规范了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方法,将制度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开通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这些变化非常具体,使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更加贴近困难群众。

四是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持续纠治“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违纪行为,以村(居)委会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为重点,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问题;坚决遏制贪占冒领困难群众“救命钱”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是平稳推进确认权下放,优化救助工作流程。加大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后的监管力度。重点核查乡镇(街道)是否对新申请对象做到100%入户调查,是否严格按照低保审核认定规范流程开展工作,是否对公示有异议的对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是否随意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是否超范围要求申请对象提供证明材料等。通过采取电话或现场提醒、发函提醒、通报提醒、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切实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协助提交救助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介于当地低保标准1至1.5倍的低保家庭,可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防止“脱保”问题。

(2)健全特困救助供养制度。

近年来,我区逐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及财政补助水平。2021年至今,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年人均不低于7200元、456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7560元、5280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月人均不低于300元、200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15220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从年人均不低于9360元、6000元提高到了年人均不低于9828元、6864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残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一是澄准兜底对象,做到“应兜尽兜”。宛城区将“四集中”兜底保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防止返贫致贫的关键举措,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六类对象”的基础上,将农村边缘监测户中的特殊困难群体也纳入“四集中”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兜底对象“一个不漏”。制定了《南阳市宛城区建档立卡特殊贫困群体“四集中”兜底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和《特殊贫困群体识别及管理办法》,按照“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和“村级申报、乡镇审批、区级备案”的申报程序,精准确定“三类人员、六种情形”底数。

二是明确建设标准,做到“应改尽改”。针对兜底规模和人员类别,按照“容量宽裕、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要求,在市定“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机构建设主要标准的基础上,我区制定了“四集中”兜底机构提升改造资金使用办法》,乡镇敬老院以三星级敬老院的创建标准进行改造,村级幸福大院要参照二星级乡镇敬老院的创标准进行改造,全面提升“四集中”机构保障水平。制定了《宛城区“四集中”兜底保障机构提升改造资金使用办法》,按照“容量宽裕、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要求,在市定“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机构建设主要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机构保障水平

三是统筹各类资源,做到“应整尽整”。在兜底机构建设上,“四集中”兜底保障机构全部依托原有机构或利用闲置学校、村部等资源进行改扩建;在兜底对象保障上,为规范区建档立卡特殊贫困群体“四集中”兜底保障财政补助工作,制定了《宛城区建档立卡特殊贫困群体“四集中”兜底保障财政补助办法》,分类划定保障标准,整合保障对象特困供养金、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性资金,区财政承担差额部分。

四是创新管理方式,提升保障质量。“三分建、七分管”,完善提升机构管理水平是做好“四集中”兜底保障的关键。一方面,组织5个工作组分包乡镇及“四集中”机构,明确任务和责任,持续督查消防、食品、治安、防汛、防疫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安全,一月一督查一通报,确保了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四集中”机构安全无事故,今年区财政拿出100余万元搭建了“四集中”机构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全部安装了智能烟感报警器系统,给“四集中”机构安全加装了一道“防火墙”。另一方面,与乐如家康养中心合作,参照乐如家养老管理制度制定了区“四集中”兜底保障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将其先进的养老管理模式和服务理念嵌入到农村乡镇敬老院、村级幸福大院管理中来,全面提升保障质量和水平。

(3)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宛城区民政局稳步推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1050元、截至目前保障全73名孤儿及19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合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信息材料异地录入、异地办理,有效服务困境儿童群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累计举办宣讲活动13场次,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便民热线,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13个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均已挂牌。

2035年力求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等政策文件,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发现、报告、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

(4)完善助残服务体系。具体情况:自2022年12月起,我局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5元,积极开展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2023年1-5月份,累计为2303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175.77万元,为2252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贴168.945万元。

我局今后将及时做好调查研究,并与市民政局做好对接,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和扩大范围。并持续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宣传力度,不断规范和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保障水平,确保政策全覆盖,严格管理资金发放,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监管发放系统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围绕民生重点工作惠及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有效改善和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生活质量。

5)推动殡葬制度改革。目前进度情况:红白理事会作用得到了加强,铺张浪费、薄养厚葬、封建迷信、偷埋乱葬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文明殡葬行为已基本形成,8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已建成。2035年预期达到目标: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作用,文明殡葬蔚然成风,火化全覆盖,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殡葬设施全覆盖,8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功能齐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绿化达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节地生态安葬全覆盖。

(三)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116页 健康养老

1、南阳市宛城区智慧养老智能疾控中心项目。平台规模减小,已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2、汉冶街道办事处等13个乡镇(街道办)老年康养中心。因场地原因,无法实施,项目已取消。

3、河南福园老年养生苑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因福园集团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老板已被抓,故项目已全部取消。

4、南阳市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项目规划占地54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其中,改建2万平方米,新建90万平方米,建成后新增床位10000张,项目总投资23亿元。项目计划分四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老年公寓、医院、老年活动中心、营养配餐中心、后勤保障中心、社区服务站、生活护理中心、家政服务中心、体检中心、老年游乐场、老年大学、老年大学、养老社区、戏曲大舞台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将建成复合式养老社区,对居住者的心理和生理需求提供自理、介护、介助、医疗一体化的居住设施和全方位的服务。该项目一期工程在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办理已下相关手续:2014年12月办理项目备案确认书;2016年2月取得土地使用证;2016年8月取得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2017年8月又取得两块土地使用许可证和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8月项目一期设计方案通过市规委会评审;2020年1月取得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项目施工证在办理中。

5、白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于2020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6、吕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7、姚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于2020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8、宛城区“四集中”养老机构改扩建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宛城区民政局大部分主要任务已完成并持续推进,目前仍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方面

一是改造对象范围窄。辖区内有需求的老年人较多,改造的要求也多种多样,改造范围存在局限性。第一批经济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主要对象是辖区内低保、特困、重残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目前基本上已全部改造完毕,但是还有绝大部分高龄、空巢以及中低收入等不属于经济困难家庭,不在改造范围之内,但是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极其强烈。

二是资金拨付困难。相关资金无法按时拨付,与省、市相关拨款文件中要求支付的时间差距较大,需要定时向上级进行情况说明,造成工作被动。

(二)完善低保制度方面

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压力大。近年来,我区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标准大幅提高,增加了我区社会救助资金筹措压力。

二是低保动态管理难度较大。动态管理既是救助工作本身的客观要求,也是现实的需要。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必须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出去。而在实际操作中,对农村居民的收入、生活等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相对滞后,基本没有全面、准确、完整的数据,主要表现在隐性收入难核实,诸如灵活就业工资、财产性收入、储蓄存款及利息收入等很难核实,造成低保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难以确定,还有人户分离现象多等原因,准确实施“应退尽退”难度大。

(三)特困救助供养制度方面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压力大。近年来,我区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标准大幅提高,增加了我区社会救助资金筹措压力。

(四)社会救助方面

一是基层工作人员变动性大。对定期开展孤儿及困境儿童走访评估工作,走访申请人,村干部,邻居、近亲属等,多渠道了解情况,就成长状况、日常生活及监护人情况进行核实登记造成一定工作困扰。

二是人员流动变化大。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走访帮扶,了解困境儿童生活现状及精神状态,造成信息跟进或生活状态不及时。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面临的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养老服务方面

下一步宛城区民政局将持续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公共养老服务,进一步提升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让辖区内所有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二)特困救助供养制度方面

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一要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贫困边缘户、监测户的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致贫、返贫人口按照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二要加强动态管理,对已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与一定的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有序退出低保范围。

(三)社会救助方面

1、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2、长态化打造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推进“关爱之家”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阵地建设,关心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

(四)完善助残服务体系方面下一步工作规划

1、规范受理程序。加强对各乡镇民政办的业务指导,根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精神,切实规范受理程序,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的受理报送工作。

2、严把审批关口。及时审核各乡镇办报送的材料,对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合规的,纳入补贴对象范围,自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月起发补贴。对资料不齐全或不合规的,一律退回重新审核。待资料齐全、合规后再及时进行审核认定并按程序发放补贴。

3、强化统计和信息比对工作。残联、低保、殡葬数据对接,及时整改,做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人数、金额与实际发放人数、金额一致。

4、严格执行定期复核机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定期复核机制,确保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5、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工作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中公布我区的办理须知和联系方式,更加方便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

四、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宛城区民政局针对规划实施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养老服务方面

1、扩大改造对象范围,让更多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人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适老化改造带来的便利。

2、建议加快适老化改造资金拨付进度,按时足量拨付。

(二)特困救助供养制度方面

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申请上级给予资金帮助,同时建议区财政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的匹配力度。

(三)社会救助能力方面:

1、加强业务培训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的指导。持续开展的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的活动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将文件政策精神及时传达给各镇(街)儿童督导员与村(居)儿童主任,让各镇(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同时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保障情形的,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
   2、落实孤儿救助资格认定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跨省通办”工作。加强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理流程。开展乡镇、村(居)两级儿童督导员与儿保专干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