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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告公示

来源:宛城区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4-01-20

按照上级《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3】87号、88号、90号),上级下达宛城区衔接资金2634万元;区本级安排衔接资金400万元,总计3034万元,现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提前下达资金2151万元(财预〔202387号)、中央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万元(财预〔202388号、省本级投入资金438万元财预〔202390号、区级配套资金400万元(宛财预〔2024〕6号)

二、分配原则

经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于贫困人群脱贫增收的相关产业,支持脱贫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资产收益长效机制。

二是围绕改善脱贫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脱贫村村组道路等。

三是围绕增强贫困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对贫困家庭子女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人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给予补助;对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具体分配如下:

雨露计划项目1个计1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项目3个计410万元、产业项目2个计1374万元、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400万元、跨省一次性补贴项目1个50万元、金融帮扶项目1个400万元、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个240万元、项目管理费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