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宛城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安排部署,聚焦队伍建设、阵地建设、装备器材配置、放权赋能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规范执法主体,建强执法队伍。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时,我区13个乡镇街道均挂牌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乡镇中队核定编制10名,街道中队核定编制15名。2022年按照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8个乡镇中队均升格为大队(副科级),并根据乡镇大、中、小规模,大队编制增至20名左右;5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仍为股级、编制15名,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区法政办通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法规线上普法培训测试答题、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微宣讲、走基层”等系列活动,并邀请专家举办全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工作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编制印发《宛城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与实务规范汇编》《宛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宛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手册》(口袋书)1000余册,特别是“口袋书”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每人1册,逐乡镇街道宣讲执法文书制作、案卷立卷等业务知识,对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淬炼、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和实战把控能力。三是为保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掌握执法技能,区自然资源、城管、文广旅、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放权执法部门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围绕制定对乡镇街道集中授课计划、制作办案指南、提供“教科书式”标准执法案卷、下派执法业务骨干、安排乡镇街道执法人员随队执法、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等方面,持续对乡镇街道开展“传帮带”活动,促进一线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技能,淬炼政治思想,增长执法本领,勇做执法骨干,争当执法能手,聚力锻造一支“懂执法、会执法、善执法”的基层行政执法队伍。
规范阵地建设,配置执法装备。各乡镇街道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均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合理配置了固定办公场所,区法政办组建专班,统一对岗位职责、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梳理,重点起草制定了大(中)队长岗位职责、副大(中)队长岗位职责、队员岗位职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询问室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扣押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检查流程图、普通程序办案流程图、简易程序办案流程图,以及投诉举报接待室、案件档案室、行政调解室、案件询问室、联席会议室、罚没物品管理库等功能室标牌,并设计模板下发至乡镇街道按照标准悬挂上墙,各乡镇街道均配置了有统一执法标识制式服装、车辆,以及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执法器材和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为执法工作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规范衔接。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责权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的原则,先后印发了《宛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宛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试行)》《关于印发宛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宛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从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队伍、执法保障、执法能力等细化了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与区级职能部门职责边界划分,建立健全了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告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执法协助、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并定期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评估、通报。
强化跟踪督导问效,放权赋能有序推进。一是2023年6月3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通知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执法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区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公布了行使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及适用范围,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先后听取汇报并予以研究部署。8月4日、10月25日,区政府先后2次召开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通报点评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并对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加压、再督办。二是区法政办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区直执法部门培训课件、办案指南等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梳理,架起桥梁、搭建平台、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共享学习培训、双向对接交流,并通过“微宣讲、走基层”等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努力锻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铁军。三是区法政办会同区效能中心、区委编办联合对5个放权执法部门、13个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多轮次实地督察,督促各乡镇街道在办公场所、制度机制、执法人员、执法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等执法要素方面再完善、再提升,迅速进入并适应执法主体“角色”,确保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权能够放得下、接的住、管的好、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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