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南阳市宛城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文号:宛区政〔2024〕3号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南阳市宛城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区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退役军人事务部新修订《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实际需求,区政府决定对宛城区烈士陵园和马刘营烈士墓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保护范围:宛城区烈士陵园(以烈士陵园四周围墙以内);马刘营烈士墓(以墓冢为中心,四周各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宛城区烈士陵园(自保护范围边线外扩10米);马刘营烈士墓(自保护范围边线外扩10米)。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30日 发布机构: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