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宛城区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区政办〔2024〕4号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宛城区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农业
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宛城区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宛城区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推进宛城区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号)、《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豫政办〔2022〕96号)、《2023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豫农文〔2023〕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经济增长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系,鼓励引进社会资本投入,科学规划、统筹管理、量入为出,精准实施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集中连片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持续提升全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整理复垦宛城区瓦店、黄台岗、汉冢乡等乡镇,建设高标准农田30万亩。通过实施该项目,妥善解决用地闲置问题,有效提升耕地能力,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同时,增加的补充耕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通过土地指标的有序流转。补齐乡村振兴投入资金缺口,助理支持宛城区实现乡村振兴。进一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适时导入产业,形成现代化农业产业园。
三、职责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统筹负责项目建设推进,负责政策解释、技术指导、项目验收和政策性资金的申请等工作。
(二)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协助开展立项勘测、实施规划及可研编制、组织验收、在线备案、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组卷上报等工作;并协调做好项目形成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产能指标的备案、入库、交易等,分年度、分批次制定交易计划,及时开展交易。
(三)区财政局:作为聚源公司出资人,负责指导监督项目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并负责土地指标交易后收益以及各类奖补资金的归集分配。
(四)区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查备案等相关政策指导性工作。
(五)聚源公司:负责组织宛城区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通过招商协议、合同等方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农业产业园建设。
(六)项目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协助项目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土地流转、拆旧地块引导、保障施工环境和竣工自验及项目运营属地监管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由聚源公司开展宛城区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通过招标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式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严格管护措施。要将项目实施后的新增耕地,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管理范围,明确目标任务和管理责任,抓实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
(二)落实奖惩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后期管护不到位而产生的新增耕地问题和附属设施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停止该乡镇街道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和土地报批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撂荒、种植园林木、建设占用等致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发生的,坚决依法查处,严肃整改到位
(三)加强廉政监督,确保依规建设。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整理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现象立即终止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宛城区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农业农村部门、发改委、审计部门、纪委监委、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聚源公司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新增耕地核定和交易、水资源利用和管理,共同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加强工程管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技术管理规定,强化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管理,禁止违背自然规律搞过度开发,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严格督导考核。区农业农村局要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如发现项目资金有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等违反纪律情况,由聚源公司立即终止项目合作,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法律责任。同时,将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建设日常调度,对项目进展快、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提醒约谈。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22日 发布机构: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