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和渠道
来源: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20
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和渠道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20]33号文件精神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通知》(宛政〔2021〕3号)文件要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的复议机构,办理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现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公布如下:
一、当面提交申请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大楼4
楼西政策法规科
二、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66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三、网络邮箱申请地址:3636407@163.com
四、传真:0377-63636099
政策法规科咨询电话:0377-63636407

首页
走进宛城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