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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提质提标工作(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2-02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食安办〔2017〕39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通知》(食安办〔202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豫政〔2018〕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23〕2号)和《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质提标工作方案》(宛创食〔2022〕1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我区起草了《宛城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提质提标工作(征求意见稿)》。现将对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联系人:姜先生,电话:0377-63261677;邮箱:wan61170389@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到2024310日。

《宛城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提质提标工作(征求意见稿)》.doc

《宛城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提质提标工作(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宛城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提质提标工作(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