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调整
关于2023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25日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王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做关于我区2023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3年,全区财政系统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强化全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收支形势变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需对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
(一)新增债券情况
根据我区申请,2023年新增我区地方政府债券121700万元。具体情况为:
1、新增一般债券4900万元,全部用于完全学校建设,期限为3年,偿还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2、新增专项债券116800万元,其中南阳市宛城区高铁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63500万元,期限7年;南阳第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20000万元,期限30年;南阳市宛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20000万元,期限30年;南阳市宛城区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2300万元,期限15年;南阳市宛城区陈棚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11000万元,期限10年。新增专项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均为项目自身收益,项目实现自求平衡。若项目后期自身收益实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也可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
(二)再融资债券情况
2023年我区争取再融资债券5697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债券本金,其中一般债券4500万元,专项债券52470万元。
(三)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601384万元,止目前,我区政府债务余额580279万元,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之内,债务风险可控。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15530万元,一般债券64749万元。
二、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务分类管理要求,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一)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增加债务转贷收入94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预算科目,分别为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9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4500万元;
2、增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0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3、增加债务还本支出45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科目,全部为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
(二)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测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55000万元,由于我市土地出让实行“六统一”,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完成19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测情况
(1)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市级下达我区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益分成52070万元,按照区政府安排,主要用于国有公司注资、兑付企业奖励、储备地报批征收费用、土地成本返还、高铁片区一期工程PPP项目相关费用等支出。
(2)增加债务转贷收入16927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预算科目,分别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423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74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52470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680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42300万元,列入“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74500万元。增加债务还本支出5247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科目,全部为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
3、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52470万元腾挪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52470万元,收入调减同步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36000万元,相抵后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1647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16800万元,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116800万元;两项共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13327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意见: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从55000万元调减36000万元,调整为19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从1909万元调增133270万元,调整为135179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方案,积极抓好财政税源管理,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重点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