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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溧河乡设立溧河街道、撤销茶庵乡设立茶庵街道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25

宛区政〔2024〕11号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溧河乡设立溧河街道、撤销茶庵乡

设立茶庵街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撤销溧河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3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撤销茶庵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4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溧河街道茶庵街道的批复》(宛政文〔2023〕27号)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撤销溧河乡设立溧河街道、撤销茶庵乡设立茶庵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溧河街道管辖范围为原溧河乡行政区域,即管辖皇杜庄、胡寨、郭店、十里铺、十八里屯、王堂、袁老家、陈官营、沙岗、竹园庄、邢庄、詹庄、康庄、虎庙、王庄、二十里屯、樊营、庙街、钦赐田、夏营、李营共21个行政村,溧河街道办公地点为原溧河乡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代码411302010。茶庵街道管辖范围为原茶庵乡行政区域,即管辖郑营、周庙、樊庄、袁黄庄、葛营、老秦营、南肖庄、前陈营、茶庵、胡李张、下曹营、丁营、马庄、贾洼、顾营、南庄、杨乾庄、北肖庄共18个行政村,茶庵街道办公地点为原茶庵乡政府驻地不变,行政区划代码411302011。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1号文附件.doc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