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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宛城区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 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重点工作台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30

文号:宛区政办〔2024〕9号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宛城区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

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重点工作台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宛城区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工作台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26日        

宛城区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重点工作台账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6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52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全力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现就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落实重点工作台账作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与政府管理其他工作协调发展,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职责

1.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市、区重点工作台账,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工作台账,明确组织领导机制、责任分工、推进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宣传培训等内容,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落实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台账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2.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法政办)将组建工作专班,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按时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并加强对乡镇(街道)、区直行政执法部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每季度要及时梳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8日前向区法政办报送书面工作总结,区法政办梳理汇总后将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台账,并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日内将本地本部门工作台账报送至区法政办。

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对承担的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细化推进措施、量化目标成效、明确完成时限,不折不扣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按时报送资料,强化沟通衔接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作会商机制作用,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台账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困难,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扎实推进本地本系统行政执法质量有效提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加章扫描为PDF版,连同word版一并发至区法政办邮箱)。

(三)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优秀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注重引导舆论正面宣传,及时收集网上舆情、来信来访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化解矛盾。要加大培训力度,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列为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轮训、理论研修、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和深入理解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本地本部门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抓好考核评估

(一)严格考核督导

我区将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台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作为对政府及其部门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区法政办将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

(二)跟踪评估落实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台账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开展落实情况评估,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2025年9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送至区法政办,区法政办对评估情况汇总后,将向区政府工作报告。

联 系 人:王 远  13838779686

电子邮箱:wanchengfazh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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