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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宛城区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4-10-30

  宛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南阳市宛城区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宛城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4年3月29日至4月23日,对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宛城区应急管理局基本情况

  宛城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的职能部门,宛城应急管理局位于明山南路77号,现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34人)。共设4个科室(办)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股、综合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人事宣传培训股(机关党务办公室)。

  审计结果表明:宛城区应急管理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该单位经济活动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但是通过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列支非预算单位资金等,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258520元

  2022年10月1日,宛城区应急管理局与郑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宛城区乡镇级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合同价款1258520元。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宛城区应急管理局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1日在分二次全部支付工程款1258520元。截止审计日,相关资产合计125852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22500元

  宛城区应急管理局实际在用车辆2辆,账面价值434700元,固定资产系统显示4台,账面价值557200元。账面价值差额为122500元。

  (三)未正确履行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5244元

  宛城区应急管理局财务凭证2023年1月列支社旗县某酒店住宿费5244元,无出差审批单,未注明出差事由、天数、人员、用车情况等信息。

  (四)会计资料不齐全列支费用16380元

  2023年宛城区应急管理局列支差旅费、运输费等后附会计资料不齐全合计16380元,其中:

  1、2023年9月列支差旅费1268元,未附培训通知;列支差旅费1512元,未附检查通知。

  2、2023年1月列支任某运输费13600元,未注明用途,未附明细。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宛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南阳市宛城区应急管理局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