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司法局开展村(居)法律顾问督导检查工作
为更好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精准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惠民成效,近日,宛城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汪宇带领律师股工作人员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实地督导检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每到一处,检查组先现场查看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运行情况,对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等业务进行指导,查看村(居)法律顾问到司法所签到落实情况;其次在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一至两个村(居)委会,抽查村(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台账及工作资料,与村(居)委工作人员进行亲切交谈,了解村(居)法律顾问是否按要求开展工作以及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态度、质量等情况,并就矛盾纠纷调处、普法活动的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的推进等问题进行交流,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汪宇指出,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补齐基层依法治理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村(居)委会要利用好村(居)法律顾问资源,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参与依法治理、调处矛盾纠纷、组织法律咨询等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群众的职能作用,解决村(居)委、群众的法律问题,切实提高“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和法律素养,把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础规划好、夯实好。
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是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效的有效手段。宛城区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村(居)法律顾问督导检查工作,督促顾问律师真正深入村(居)开展服务,及时、高效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协助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