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 网络检索指标 >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 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学习会

来源:宛城区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4-12-04

为了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安全,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同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土壤污染防治意识,11月26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学习会,由宛城分局相关科室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此次会议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展开,系统性讲解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土壤污染防治基本制度、预防保护、风险管控修复等方面内容,为宛城分局下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会上强调,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共参与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土地利用安全,明确自身工作职责,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断纵深发展,确保辖区土壤环境安全总体可控。

宛城分局将继续持续深入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确保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法活动走深走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助力打赢净土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