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交通运输局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我区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政府的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宛城区交通运输全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宛城区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激发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在宛城区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行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 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在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我区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全区范围内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实行“证照 分离”改革。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已逐项列明改革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及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交通运输各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违规限制企业进入交通运输行业。
1、直接取消审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我局暂不涉及。
2、实行审批改备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实行审批改备案。企业应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的相关培训业务条件,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予以备案。
3、实行告知承诺。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2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 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要依法查处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行为,将失信违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4、优化审批服务。对“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等4项涉企经营许可,一是落 实下放审批权限规定,便利企业就近办理许可事项。二是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五是取消许可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完善应用保障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 “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调整优化监管方式,根据实际采取全覆盖检查、重点抽查、依法查处、调整优化监管层级等方式,分领域分类别制定监管规则。要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推行常态化的跨部门联合抽查,深化“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健全完善监管方法。要理顺综合执法改革后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承担事务性职能的行业发展机构之间监管职责边界,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避免监管真空,形成监管合力。
2、完善改革应用保障。要推动涉企证照电子化工作,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及经营活动等各类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取消不必要的纸质证照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聚焦企业关切, 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2、加强改革法治保障。贯彻落实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同步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修改工作,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
3、加强统筹协同。统筹我区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 改革与简政放权等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建设,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合力,提升改革总体效能。
4、加强宣传培训。要重视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培训和解读工作,重点培训改革牵头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和行政许可窗口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一线工作人员,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充分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