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七中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教师工作业绩,规范有序地推进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根据《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情况,特制定本聘用方案。
一、聘用对象
三中伏牛路校区(十七中)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教职工聘用量化考核细则
(一)定性部分
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资格:
参聘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应合格及合格以上。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从取得相应职称且被聘任的当年算起,任职满3年以上者,符合高级六档、中级九档、初级十一档职称的评审资格;任职满6年以上者,符合高级五档、中级八档职称的评审资格。新晋级人员,从取得相应职称且被聘任后,方有聘岗资格。
(二)定量部分
A、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时间算起,每年计5分
B、任现职年限:从聘任现职当年算起,每一年计5分。
C、工作实效:根据近三年绩效数据中教学实际业绩,有三年教学实际业绩的取三年的平均数,有两年教学实际业绩的取两年的平均数,有一年教学实际业绩的按教学实际业绩参与计算。
D、工作岗位 :
近三年来,
1、校级领导每年计6分,负责处室全面工作的中层领导(中层正职)每年5分,中层副职每年4分,处室兼职每年3分(含实验员);
2、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含行政组长)每年4分;
3、班主任每年5分(培优班和九年级班主任每年另加计1分,累计);
4、近三年在我校工作的教师每年5分(培优班和九年级任课教师每年另计0.5分,八年级地理生物如果参与中招考试,地生老师等同于九年级老师,累计);未在我校工作的教师不加分。
所在工作岗位不足半年的不计分(如果属于学校工作安排,按比例记分),半年及半年以上的,按学年分数的一半计算。以上得分全部累计,不封顶。
5、选调人员编制进入我校,若所在岗位无空岗,降入下一级岗,待再调岗时同等条件竞争。
E、工作量:满工作量每年计8分,不满工作量每年计5分,超工作量每年额外加1分(语数英物化每周12节,政史地生体音美信每周14节为满工作量,早自习按半节计入,A部晚自习按正课计入,B部延时服务任课老师课节等同于A部晚自习,读书交流按每人次1节计入语文老师)
F、考勤:全勤每学期计5分,病事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3天,计4.5分,病事假每学期累计3-5天计4分,病事假每学期累计半月计3分,病事假超过半月当学期考勤不得分。(如有极特殊情况,并能提供证据材料,校委会另行决议)
H、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当事人(责任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① 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
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或当事人;
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的;
⑤执行上级或学校有关政策、规章不到位,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的有关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
⑥ 有其他严重违背师德师风建设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
2、关于借调出人员及长期请假人员:在本校区人员评聘职级后仍有空余岗位,方可评聘。
(三)量化积分聘用办法:
根据量化考核四项的成绩之和,将同一级别的教师由高到低排名(若量化成绩名次并列,按出生年月排序),按照上级规定的比例选出具备聘岗的人员,推荐上报。
四、公示聘用结果
对聘用人员及其所聘用的岗位、职务(级)等级进行公示。
五、登记上报
填写《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并将聘用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登记备案。
三中伏牛路校区
(南阳市第十七中学)
20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