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 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
2025年以来,宛城区司法局按照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行动,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抓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机构,制定方案。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印发了《宛城区司法局关于成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专班的通知》《宛城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宛城区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措施,为专项行动的高质高效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精心筹划,探索工作方法。4月7日组织召开全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会商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会议,通报点评了全区行政执法整体情况特别是涉企执法情况,并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宛城市场监管分局探索创新“3+3”涉企执法监督模式(即三“督”联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检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三个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会商机制+“清廉护航码上行”扫码入企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有益尝试,为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合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发布公告,接受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于3月25日在区政府官网、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征集宛城区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开征集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超越法定职责范围,涉企检查频次过高,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程序不规范,涉企行政处罚不规范,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违反公正廉洁等问题线索。
(四)组织学习,切实提升规范执法意识。3月20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全区上下要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落实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会商机制,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于3月4日印发通知,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法”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执法部门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通过组织学习,将各级各执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4月25日,依托区委党校春季主体培训班平台,精心组织开展宛城区举行依法行政实务培训,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行了深度解读,引导学员不折不扣地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要求。
(五)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于4月8日印发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执法部门深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本次清理采取部门自查清理和司法行政机关汇总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对已不在执法岗位或不具有持证资格的人员,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注销手续,并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目前已注销执法证件85个。
(六)开展专项执法监督,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4月17日,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宛城市场监管分局召开会商研判会议。4月21日至29日,区司法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发改委、区融媒体中心等监督部门,深入5个行政执法部门、8家企业,就扫码入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乱罚款等问题进行督查。2025年以来,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16次,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实地监督行政执法全流程,推动行政执法在监督下进行,以更加规范文明执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