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职能情况
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职能情况
一、主要职责
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电事业、文化广电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广电惠民工程实施。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抢救、研究、宣传工作,协助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文物的发掘、勘探、考古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行政审批市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三)社会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四)旅游行业管理股。
(五)广电行业管理股。
(六)文物管理保护股。
三、办公地址: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玄妙观东巷6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冬)14:30-17:30,(春)15:00-18:00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0377-63226936
六、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王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萌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