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南阳市宛城区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宛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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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南阳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宛农通〔2021〕72号)、《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法规制度,结合宛城区实际,我区起草了《南阳市宛城区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对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377—63595329;邮箱:wcqczj329@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到2025年2月20日。
南阳市宛城区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南阳市宛城区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南阳市宛城区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