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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召开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会商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

来源:宛城区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5-08-07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破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8月6日,宛城区召开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会商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玉山主持会议,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局法制科长,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对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地调研情况。近期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区发改委组成调研团队,通过走访执法人员、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基层执法状况,近年来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队伍建设、阵地建设、装备配置、制度机制、放权赋能、业务培训等方面持续发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执法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高、执法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在复杂案件处置中,协同联动不够顺畅,部分群众存在对执法工作理解度不高、配合度不足等现实问题。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认真会商研判并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措施。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基础保障,夯实执法工作根基。各乡镇(街道)要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优化装备配置,及时更新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为执法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工作效能。要按照责权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告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商、执法协助、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特别是加强放权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协作配合,努力构建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升“软实力”。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工作能力。要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特别是区直放权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放权、谁指导、谁培训”的原则,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持续对乡镇(街道)开展“传帮带”活动,促进一线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技能,聚力锻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行政执法队伍,以适应新时代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需要。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强化执法监督理论培训和履职能力实践训练,聚力打造高素质的执法监督队伍,特别是基层司法所要持续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并利用“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辅导培训,变“督”为“导”,以“导”促“优”,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