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 网络检索指标 >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宛城区司法局仲景司法所:房屋租赁起纠纷 倾心调解续友谊

来源:宛城区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5-08-14

近日,仲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租赁押金退还引发的纠纷。

据悉,2019年7月,某公司因经营需求,租赁任某的门面房,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交,另付押金5000元。该公司投入30余万元装修后,2019年底疫情来袭,周边房东为留房客纷纷降租,任某却逐年涨租5000元。2025年7月租期届满,公司不再续租,要求退还押金时,遭到任某拒绝,双方矛盾激化,遂至仲景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仔细梳理案情,一方面向任某释明合同约定,押金性质为担保租赁期间房屋相关义务履行,该公司无违约行为,依约理应退还;另一方面,考虑到疫情期间任某涨租确给公司经营增加了压力,但是也要理解任某当时的决策困境。经多轮沟通,任某认识到自身拒退押金的不妥,当场退还5000元押金,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因租赁押金产生的纠纷,在司法所的努力下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仲景司法所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灵活运用法理与情理,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修复了友好关系,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温暖力量,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