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5-00093 | 有 效 性 | 现行有效 |
发文机关 | 宛城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标 题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区政办〔2025〕6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
宛区政办〔2025〕6号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
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2025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着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均安排会前学法活动,采取部门讲解、专家授课、书面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凡会议议题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议题前有关部门需讲解或说明议题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密切相关的综合法律、专业法律法规以及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详见《2025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库》(见附件)。学法内容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学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的,可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三、组织实施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常务会议学法主题,列入会议议程,负责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并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纪要中体现会前学法内容;会前学法具体材料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区司法局做好会前学法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会前学法的主讲人原则上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或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讲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明确要求,是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学法主题,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采取专题讲座形式的,要认真安排师资力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精心制作讲课提纲,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确保学法效果。
(二)强化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参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学法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学法活动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考核。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作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