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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02-28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有计划、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

三、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四)《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五)《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六)《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七)《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四、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季节性食品安全特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集中力量解决特定领域或时段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内容和频次    

监督检查内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明确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频次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依法行政。监督检查人员要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四)及时总结报告。分局相关股室要及时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要求及时报送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