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水利局:关于单位人员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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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17
本单位现有执法人员八名,不慎将持有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遗失。证件信息如下:
持证人:贺山 证件编号:16160118015
持证人:朱文明 证件编号:16160118002
持证人:陈宇豪 证件编号:16160118003
持证人:王恒 证件编号:16160118026
持证人:李群来 证件编号:16160118020
持证人:刘瑞刚 证件编号:16160118027
持证人:高进 证件编号:16160118025
持证人:刘富寅 证件编号:16160118030
以上八位单位人员因证件遗失,申请在区政府网站公告作废,同时注销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