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司法局高庙司法所:事故赔偿引纠纷 高效调解促和谐
9月29日,高庙司法所以“情、理、法”融合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避免双方矛盾升级,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8月29日早上5点多,王某驾驶电动车与刘某在路口处相撞,事故造成刘某受伤,电动车及物品损坏。经交警队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积极赔偿,并提前垫付医药费,但就后续赔偿事宜,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王某主动到司法所请求调解。
在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后,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采取了“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处境和难处,缓和对立情绪。其次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定项目、计算标准和法律依据,使双方对赔偿范围有了清晰的认识。最后协助双方就医疗费、交通费等无争议部分进行确认,并就有争议的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参照相关规定和类似案例,提出了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建议。经过调解员数小时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王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纠纷的成功调解,是高庙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的生动体现,同时为当事人避免了诉讼之累,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高庙司法所将持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石作用,致力于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贴心的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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