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审计局关于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宛城区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宛城区审计委员会批准,宛城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4月20日,对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仲景街道办)202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仲景街道办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宛城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仲景街道办是宛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为: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障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管理好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仲景街道办财政所财政总预算报表反映:2024年度收入总额776067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53377元、上级补助收入15894141元、上年结余收入13559213元;支出总额776067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14172元、上解上级支出13850038元,年终结余1784252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仲景街道办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执行有效,财政财务收支事项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中发现存在扩大支出范围、会计资料不齐全、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及时89700元
仲景街道执法中队2024年7月支仲景街道办建设环境保护所2020年和2021年租车费9500元。其中:发票分别为2020年(南阳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金额2000元、2021年(南阳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金额7500元。2024年11月支2020年和2021年拆违费用80200元,其中67700元开具日期为2020年发票,12500元开具日期为2021年发票。
(二)会计资料不齐全25960元
1、仲景街道办2024年2月支某党建拍摄费用8000元,支PPT述职劳务费13800元,均无合同无支出依据。
2、仲景综治中心2024年3月支差旅费4160元,系赴京公事,未附出差审批单。
(三)原始票据不合规90095.5元
1、仲景街道办签订合同无人员签字无日期,共计61465.5元。其中:2024年1月支购置基干民兵物品费用8730元;支印刷费8232元;2月支制作公示牌胸卡费用6003.5元;支宣传费17288元;7月支维护费21212元。
2、仲景街道办发票无日期无付款单位共计15700元。其中:支宣传印刷费13240元;支维修家具费2460元。
3、仲景街道办使用无效发票支南阳市宛城区某装饰店宣传印刷费2930元,所附定额发票无销货商盖章。
4、仲景街道执法中队2024年2月使用资质为网络计算机服务的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拆除某大酒店违规招牌,涉及金额1000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宛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仲景街道办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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