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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12-22

事项名称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责任科室

宛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

窗口电话

0377-61172612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实施依据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二、《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国家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余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三、《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
第十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中央财政事权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其他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申请材料及要求

1、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

2、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0377-6117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