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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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22
事项名称 | |||
责任科室 | 宛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 | 窗口电话 | 0377-61172623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 ||
申请材料及要求 |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5、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6、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8、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
办事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 |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投诉电话 | 0377-611726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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