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宛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市管理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宛城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城市管理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任务有效落实。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12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8次,重点解决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涉企检查标准等6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推进的法治工作格局。年度内,全局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执法质效稳步提升,社会法治氛围持续优化,法治建设核心成果凸显,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事项38项,健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推动“双随机”监管与跨部门综合监管有效结合。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企业满意度达98%。
2.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扎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通过率100%。优化政府法律顾问综合管理系统和法律顾问人才库,聘请法律顾问1名,提供法律意见56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启用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完成全系统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规范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探索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严格遵循执法程序,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入卷存档,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合法。
4.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制定本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确保执法检查依据清晰、有章可循。入企检查前要求执法人员“扫码入企”,登录“清廉护航码上行”小程序,填写入企检查人员、日期、内容等信息,并严格按照填写内容入企检查,杜绝随意执法。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重点监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5.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以案促改”工作,加强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化解率提升至100%。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6.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进常态化执法监督,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推进行政诉讼“双下降”行动,实行“驻站式”执法监督结果通报反馈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法治督察、行政复议、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衔接机制。深化政务诚信建设,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公开政务信息20余条。我局成立由副局长带队的督导小组,先后7次对机关各股室、执法中队开展了执法不文明问题专项行动督查检查,重点对作风慵懒散、执法着装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等问题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部分大队执法人员不着装或着装佩戴标志不规范、执法用语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7.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深化“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城管局事项清单,对负面事项清单进行清理,保证事项应进尽进,大厅之外无审批。对事项要素进行梳理规范,全面落实承诺制,对可以替代的材料运用承诺书代替申请材料,今年已审批42件,全部运用承诺书进行了材料替代,获得了办事企业的高度评价。积极配合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针对“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积极与企业对接,对企业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对办事流程及办事材料做好全程指导,配合牵头单位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企业开工手续,为项目顺利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持。优化政务服务咨询办理流程。畅通政务服务“好差评”渠道,好评率达99%。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城管+”联动模式,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城市管理向精细化、长效化转变,打通城市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将城市管理执法进一步向一线延伸,切实服务群众1280余次,解决问题680余项。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部分短板:
(一)改革工作不完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后,市、区政府也已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的城市管理市容环境执法中的主体责任,且文件中要求区级城管执法部门不再行使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不能做出市容秩序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而现阶段,区级城管大队除处理本职工作外,还要抽出大部分的精力额外的兼顾市容秩序的管理工作,已下沉乡镇(街道)的城管执法人员并未进行专岗专用,混岗使用现象严重,例如下沉的执法队员本来用于指导帮助乡镇(街道)的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下放的城管职能,但现在情况是下沉城管队员还需要处理数字化台账、12345市长热线等乡镇(街道)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执法力量不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后,宛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承接了995项处罚事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众多专业性强、规范程度高的行政执法事项,但现有的专业执法人员不足,各类交办和查办案件众多,而实际开展案件办理工作的不足30人。目前仅开展了住建领域、建筑工地安全、大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等部分案件的处罚工作,特别是近期市综合执法局不再办理案件后,宛城区住建领域、装饰装修、噪音污染等案件也在逐渐增加,执法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凸显。
针对这些问题,已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整改:
(一)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
我局执法人员充当授课员参加区政府、区司法局组织的全区13个乡镇(街道)分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共计40余人开展执法业务能力专题培训。业务精英走进茶庵街道、金华镇、高庙镇,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全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了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下放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抽调执法业务精英成立督察组,对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无死角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各乡镇街道。
(二)健全联合协调机制。积极对接司法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明确乡镇(街道)城市管理执法权限,按照改革方案各司其职,夯实职责权限,防止出现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的现象,切实将执法力量下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乡镇(街道)承接的下放职权“接得住、接得好、见成效”,根治城市管理责任与执法权限脱节的“两张皮”现象。
(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配备足额执法人员及配套执法设备等。二是完善案件移交制度,优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案件移交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违法线索及时查处;三是完善城市管理考核,制定完善辖区乡镇(街道)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遵纪守章、执法规范等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解决沟通不畅、衔接不好等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2026年,区城市管理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采取有效形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裁量标准、职权分解等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全过程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注意仪态举止,着装整洁,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防止粗暴执法,注意廉洁自律。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现场主动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仪容整洁、仪表端庄、态度平和、用语规范。要求执法人员接待群众要主动热情、依法解释;遇到紧急事件和过激言行,应当理性、平和处理,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推进执法关系和谐。
三是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强化作风建设。要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保障和尊重人权、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的重要性,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721”工作理念,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方法。既要防止因执法不规范、不严格而放纵、袒护违法行为,又要避免因工作方式不当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增强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联络,继续邀请案件办理专家,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也对应业务知识培训,逐步覆盖所有执法人员,打造人人会办案、人人能办案、人人办好案的廉洁高效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促进整体执法能力和专业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是提升服务理念。我区城管部门持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组织新进城管队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保证持证上岗。同时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各类执法培训,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摄像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执法程序拍摄现场取证照片、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及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实时留痕、有据可循,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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