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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12-22

事项名称

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责任科室

宛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

窗口电话

0377-61172623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628日主席令第5号,20181229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1228日主席令第17号,20167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航道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申请材料及要求

1、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0377-6117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