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宛城区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宛城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对2025年度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街道办事处承办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开展了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共收到2项决策的后评估报告。经评估专班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各相关承办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后评估工作,基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运用规范程序与方法,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多数单位注重了决策目标的落实,将执行情况与政策完善相结合,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为持续提升决策质量与执行效能提供了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众参与方式单一。部分单位仅依赖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征集意见,渠道不够丰富多元,未能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智慧。
(二)评估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报告仅作年度工作总结,未深入分析决策是否执行到位、措施是否必要适当、是否有效解决了预期社会问题,评估的实质效果未能充分显现。
(三)报告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报告未能系统评估决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契合度,缺乏对公众认知度、满意度的反映,也未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改进方向进行深入思考和规划。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法治化,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规范评估程序。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我区相关规定,确保评估工作程序合规、过程严谨。
(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评估过程中,应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注重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及专家参与。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必须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意见。要灵活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开征集意见。
(三)强化意见采纳与反馈。对收集到的公众意见要进行系统归纳、深入研究论证,合理意见应予充分采纳。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畅通意见建议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认为重大行政决策及执行存在问题,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决策机关或执行单位反映。各单位应建立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意见建议。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指导与监督,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各决策执行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决策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以评估促改进、以规范促发展,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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