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根据《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宛政办[2025]16号)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卧龙区、宛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卧龙综合保税区、职教园区)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抄表到户居民户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辖区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实行总表转供水和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居民户由各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或者由其督促居民户通过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纳;非居民户,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区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集中经营场所由区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沿街门店由辖区城市管理、税务或者街道(镇)督促其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纳。 我市中心城区常住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维持原标准不变,仍为每户每月5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核实月用水量在2立方米以下的居民户,免征当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只是征收方式的改变,征收标准不变,既体现收费的公平性又方便市民缴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后,我们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收费窗口向市民朋友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意见,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处理。 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是每一个市民和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衷心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城市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电话:0377-60180626 卧龙区城市管理局电话:0377-63939366 宛城区城市管理局电话:0377-63037616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服务中心电话:0377-61166027 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电话:0377-62378619 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管服务中心电话:0377-60209020 职教园区城管服务中心电话:0377-66632368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首页
走进宛城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