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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1-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宛城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通过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社会救助领域21条,养老服务领域16条,其余通知公告、信息公开等内容27条。全年新制定并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4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2条、行政强制处理决定17条,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同时,借助多元媒体矩阵扩大公开覆盖面,在中宏网、河南日报等国家、省、市、区级媒体发表民政宣传信息89条,通过官方公众号“宛城民政”发布内容109篇。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切实筑牢公众知情权保障防线。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遵循《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过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2025年依规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依法废止以宛城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过时文件1件;二是优化62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同步公开事项办理指南、流程及进度,切实提升服务透明度;三是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上报机制,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网络舆情问题,全力保障政务信息发布及平台运行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民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优化,科学调整栏目设置,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分类清晰、检索便捷;二是依托官方公众号“宛城民政”打造移动端公开阵地,有效提升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便捷性;三是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借助中宏网、南阳日报、宛城融媒等国家、省、市、区级平台发布信息,形成线上线下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补的全方位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南阳市宛城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细化公文格式规范和信息发布流程;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公务写作和媒体信息发布流程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相关要求;三是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监督,2025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4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设置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信访值班,对特殊群体诉求建立台账、专人督办,全年群众信访事项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信息深度不足,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原文为主,图解、视频等通俗化形式较少,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个别业务动态类信息发布存在延迟;三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对群众高频关切的细节问题回应不够精准。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解读形式,计划将核心政策转化为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增强可读性和易懂性;二是强化时限管理,明确各科室信息报送及审核时限,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三是精准对接需求,通过信访、调研等渠道收集群众关切,聚焦热点问题优化公开内容,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回应,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