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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宛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1-14


宛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宛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民北路河南有线院内;邮编:473000;联系电话:0377-63226521;电子邮箱:wchny369@163.com)。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部门动态、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各类信息,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5年底,主动公开信息7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已按流程主动公开,无延期。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对于发布的各类人员花名册、补贴清单等重点内容,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区农业农村局依托宛城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未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把控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等栏目,做到准确、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宛城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股室、中心报送的信息,实行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审核制度,将工作动态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程序有机结合。2025年未发生不履行公开义务、公开不当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局属中心(站所)、机关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二是丰富公开形式,探索通过动画、图片、音频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和实效;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任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