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稳岗就业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12-22

适用对象: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终止灵活就业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办理要件: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原件。

受理机构: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

表格下载: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下载中心

咨询电话:6222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