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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2-2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9日至8月27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24日,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整改责任。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区机关事务中心立即成立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中心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管、带头抓,负总责,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领分管股室认真研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闭环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类别32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制定了《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分解到9个责任部门、18名责任人,明确“谁牵头、谁配合、怎么改、何时完”,杜绝“责任虚化、任务空转”,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强化以改促治,推动全面提升。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全面改”和“重点改”相结合,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认真研究制定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措施15个。同时,我们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努力将机关事务中心各项工作置于制度监督之下,从根源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为整改筑牢根基。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1.关于班子对整改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9日,中心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二是召集相关人员对上次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核销,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制定了《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文档资料管理制度》,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文档资料管理。

2.关于中心班子统筹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机关事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2025年9月25日,中心召开班子扩大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办公室、人事财务、房管、接待、公车、保卫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同志认领整改任务;三是11月28日,中心召开班子会,研究分析巡察整改情况,并明确将巡察整改进展、成效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3.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后勤服务股、财务股、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水费收缴事宜,明确了收缴事项;二是区机关事务中心保卫股联合机关保安开展车位排查整治,共统计出长期占用车位的私家车58辆进行了全部清理;三是中心保卫股专人带队定时与不定时巡查全院车位,实时进行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关于个别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8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召开全体驾驶员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培训会,并将严禁酒驾醉驾作为重点警示内容;二是召开全体驾驶员工作纪律培训会,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与纪律要求,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与服务意识;三是每月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对发现饮酒的人员立即停止其当日驾车任务,并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形成有力震慑。

(二)结合实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重要工作要求不到位

5.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7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学;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并完成制度上墙公示,规范学习内容;三是建立了标准化的学习资料归档目录,自巡察整改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2次,集体交流发言52次;四是修订完善了《宛城区机关事务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学习资料管理和会议记录规范有章可循,自巡察整改以来,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交流研讨3次。

6.关于学用结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7日,中心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两个更好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进行了研讨发言;二是2025年9月26日,中心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出台了“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政机关勤俭办会”、“公务用车节约开支”、 “机关公共能耗节约”等规定措施三是按照中心“三定方案”,结合宛城实际,研究制定了《紧扣“两个更好服务”重要指示精神  统筹谋划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及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逐步进行推行落实;四是2025年10月14日--15日,中心办公室组织接待、房管、公车、节能等股科室对溧河、审计局等十八个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下发工作提醒函14份,并进行了限期整改。

7.关于党内集中教育开展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9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了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集体学习;二是中心各股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深刻查摆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建立了整改清单;三是下发填写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求意见表》,并开展了谈心谈话;四是10月31日,中心组织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组织开展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3次,党课2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

8.关于办公用房统筹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宛城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国有资产统计台账》,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已与房产中心及行政服务大厅对接,逐步办理权属统一过户手续;二是2025年10月9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全区办公用房测绘与核查工作,建立了“一房一档”的精准台账;三是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外出租房屋已交于区财政、国资等部门;四是2025年9月26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对全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问题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五是下发提醒函,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宛城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宛城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区办公用房管理使用。

9.关于节能降耗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9日,下发了新修订完善的《宛城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二是2025年10月15日,中心节能股在微信工作群下发了通知提醒,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节能管理制度;三是对全区各单位开展节能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节能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长明灯”、“长流水”和下班后不关空调电脑的现象,下发《工作提醒函》;四是2025年11月3日,组织对部分能耗数据增幅较大的单位节能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五是2025年11月7日,中心节能股对能耗数据存在异常的单位,进行票据核查,实地调研了解问题原因,剖析问题根源,要求作出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方案,将节能工作落实落细,切实降低能耗。

10.关于对公务灶管理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4日--10月15日,区机关事务中心接待股对全区12个公务灶进行集中检查,针对健康证未公示、食品留样不足、后厨脏乱差等问题,现场进行督导整改;二是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对全区机关单位公务灶开展常态化随机抽查;三是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现场交办了《工作提醒函》,截止2025年11月底,已将问题整改完毕。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9日,召开区机关事务中心全体大会,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二是研究成立了区机关事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三是2025年11月底,在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同步动员和部署,明确全年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方向与任务要求。同时开展第四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研究部署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没有纳入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5年10月17日,区机关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对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材料中就意识形态部分提出相关要求;三是区机关事务中心党支部明确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的必备内容,要求在述职评议中专项汇报意识形态履职情况。

13.关于意识形态报告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意识形态材料收集工作,并撰写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报告;二是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机制,中心所有相关报告在报送前,均须经过承办人起草、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签发的完整流程;三是2025年10月27日,中心召开公文写作培训会,重点针对公文的撰写要求、格式规范、语言表达等进行专题培训,结合既往报告中暴露的重复率高、行文不规范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实例剖析与纠偏,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公文写作水平和公文处理防错能力,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关于意识形态风险排查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9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组织各股室围绕主责主业全面排查当前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点;二是各股室结合业务开展风险分析,就本领域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深入讨论;三是中心党支部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将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作为刚性制度固定下来,推动形成“研判—排查—管控—引导”闭环管理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落到实处。

(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短板

15.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6日,区机关事务中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就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项部署;二是严格执行每季度专题研究机制。第三季度专题会议已于9月26日召开,第四季度专题会议于12月23日召开,同时总结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三是2025年9月29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召开了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题会议;四是2025年9月29日,中心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结合中秋、国庆双节,通过案例剖析开展了廉洁警示教育;五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推进各环节,班子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具体工作安排及时传达、提示廉政风险,使干部职工时时处处受到教育提醒。

16.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二是12月23日,中心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暨工作部署会进行专题研判,推动警示教育等日常管理手段常态化运用;三是10月28日召开了王某等三人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剖析案件成因与教训,并组织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了研讨;四是2025年10月28日,区机关事务中心召开“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将警示教育的压力与效果传导至每一名干部职工,达到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1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组织召开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题会议。按照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股室围绕在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自查自纠,并提交了廉政风险排查清单;二是2025年9月29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召开了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题会议,就中心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汇报;三是中心基建、公车等相关股室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进行了排查整治,并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清单;四是中心定期召开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题会议,组织各股室进行汇报交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风险就在身边、防控人人有责”的意识。

18.关于以案促改应开展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区机关事务中心召开会议,专题对王某等三人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并针对案件特点、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教训进行交流发言;二是10月28日中心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深刻警醒,有效强化了警示教育的严肃性和针对性;三是中心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了研讨发言,开展了深刻的以案说纪、说法、说责,增强了警示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推动了以案促治目的。

19.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4日,宛城区银丰装饰服务部将多支付的2500元税金退回区财政专户;2025年8月7日,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公司将多支付的1800元工资退回区财政专户;二是中心人事财务股以此为鉴,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精准规范;三是人事财务股组织工作人员对财务制度及票据审核职责与要点进行系统培训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提升了财务人员票据审核把关能力。

20.关于部分会计凭证要素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会计凭证,对核查出会计凭证要素不全的问题已补充出差审批单和慰问发放名单,公车维修清单在凭证上注明另存;二是人事财务股对财务制度及报销审核流程及要点进行专题学习,财务人员参加了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法》视频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计要素审核把关能力;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会计凭证信息准确完整。

21.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8日,区机关事务中心召开全体会学习工会管理制度,明确工会费用收缴等各项事宜管理规定;二是制定了《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工会资产管理制度》、《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工会财务报销制度》,明确了工会会费管理责任人;三是严格福利发放范围,规范了会费的收缴和各项会费支出使用的相关要求。

2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区公务用车标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公车标识问题进行督导检查,进行了立行立改;二是完成了全区公务用车标识的全面排查与统一规范工作,现已实现标识样式、张贴位置、尺寸规格的全区标准化,确保所有车辆标识清晰、规范、统一;三是区交通执法局、区计生指导站已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车辆处置工作,相关车辆已完成了清理、移交或报废等手续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与调度流程,强化日常监管,同时组织开展了全体驾驶员工作纪律会;五是建立并实施了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常态化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非工作时段车辆状态与位置,有效防范和杜绝规定时间之外的各类违规用车情形。

23.关于办公耗材采购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和《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办公用品发放流程》,规范了办公用品采购、入库、领取、发放流程;二是明确规定机关事务中心各股室和区委、区政府两办所需办公用品一律由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采购发放;三是中心办公室所有办公用品的使用必须按照程序,完成入库登记、领取申请、科室审核、登记发放的流程。

24.关于“过紧日子”思想树的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5日,已对21家区直单位租赁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统计,结合宛城实际,出台了相应措施和安置方案,已完成了统一调配;二是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区机关事务中心对区公务灶就餐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现已停用就餐权限40人;三是针对退休和调出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信息保持一致;四是营造良好节约氛围,在机关食堂内张贴了“节约用餐,反对浪费”、“按需取餐、少量多次”等海报8张,每日1名食堂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光盘行动”督导员,在就餐高峰时段提醒干部职工适量取餐,整改后餐食浪费情况得到有效控制,节约用餐意识明显增强。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5.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机关事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了大额资金标准;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今后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宜,必须通过班子会议或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且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资金具体金额;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指定专人负责“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程序及内容。2025年10月24日,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两项重要党内法规;二是机关事务中心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提前谋划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精心确定会议主题,制定了《机关事务中心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三是2025年12月23日,中心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不回避矛盾,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27.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区机关事务中心全体会,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调整审批备案材料的通知》等相关内容;二是按照机关事务中心“三定”方案,严格按照编制和程序任命股级干部;三是中心通报各股室负责人相关情况,接受大家监督,并按照要求向区委组织部进行了备案。

28.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机关事务中心制定下发了《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堵塞证件管理漏洞;二是对中心全体人员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签订了个人承诺书,统一了出国(境)证件管理;三是建章立制,责任到人,人事财务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排查因公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并进行反馈,确保出国(境)证件管理规范到位;四是补充完善了中心请销假制度,10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明确要求今后按最新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

29.关于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了司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签到考勤制度,明确对迟到早退行为按旷工处理,对累计超过三次者,按规定要求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二是明确了公车服务股负责人员常态化开展车辆卫生、车况检查工作,对驾驶员开展了服务态度、日常驾驶操作等内容培训;三是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对驾驶员专业技能、服务礼仪、安全法规等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评价,严格工作纪律,有效提升了队伍综合素质。

3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制定印发了党建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各支委成员具体责任;二是11月28日,班子召开专题会,针对党建重点任务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和部署;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核职责;四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五是10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通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中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员对组织生活严肃性的认识;六是中心办公室利用有利时机,组织党务专干,抓好党建工作相关资料的检查,做实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31.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10月10日,围绕如何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主题,召开支委会进行深入讨论。10月17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立行立改,规范记录与签到环节。严禁签到信息涂改,明确要求会议记录中的签到栏必须由党员本人亲笔、及时、工整填写,不得代签、预签或补签;三是建立健全会议签到表管理制度,明确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签到表的印制、分发、收集与归档工作,确保每次会议的签到表独立、完整且保持原始状态。

32.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员学习活动签到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二是2025年10月24日,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10月24日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同时,建立了统一的党费收缴台账,指定党务专干负责登记与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监督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动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

(二)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区机关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在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对整改到位的,强化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坚持到底,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把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组织建设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在整改中强化改进作风,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新成效,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3226555;邮政信箱:宛城区建设中路666号,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hnndgtb@163.com。

 

南阳市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