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暨“扫码入企”工作推进会议
宛城区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暨“扫码入企”工作推进会议
为全面推进“扫码入企”工作落地生根,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12日,宛城区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暨“扫码入企”工作推进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时大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马吉睢主持会议,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玉山,区纪委常委李明亮,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马黎参加会议。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法制科长、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豫企码”赋码、扫码入企检查等情况并强调指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扫码入企”作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是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刚性约束,也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务实之举。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更坚定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推动“扫码入企”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指出,此次会议是对全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扫码入企”工作的一次再安排、再部署、再压实,核心目标是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常态长效。全区上下要以“扫码入企”平台全面推广应用为核心,持续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强化动态监测,依托平台数据检查事项,明晰职权边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综合监管,让检查更精准、更高效;要严守报备要求,将“凡入企必扫码、不扫码不检查”作为铁规矩、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事项和具体任务“双备案”制度,确保所有涉企检查可查可管;要深化平台应用,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完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宛城经验”。同时,要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施行为契机,健全全流程常态监管机制,以强有力的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站位,锚定方向,进一步强化制度解读与实操培训,明确将“扫码入企”作为涉企行政检查的前置红线,严格执行“凡入企必扫码”“不扫码不检查”的准则,推动“扫码入企”各项制度要求落地生根。要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协同联动监督,区司法局要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持续开展靶向式、穿透式专项监督,推动“扫码入企”成为宛城涉企行政检查的硬性标准和普遍常态,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效果,让企业和群众更加可感可及,擦亮宛城法治化营商环境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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