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开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
申报流程:
创业(开业)补贴经办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两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拍照留存,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准备纸质材料:
(一)开业补贴申请表
(二)创业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三)就业创业证
(四)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五)营业执照
(六)员工近6个月工资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要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七)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用于补贴发放,需开通存取款功能)。
(八)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九)创业者本人与门店(招牌及店内)合照、与员工合影照。
受理机构:宛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7—6222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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