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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开业补贴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12-22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

申报流程:

创业(开业)补贴经办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两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拍照留存,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准备纸质材料:

(一)开业补贴申请表

(二)创业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三)就业创业证

(四)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五)营业执照

(六)员工近6个月工资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要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七)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用于补贴发放,需开通存取款功能)。

(八)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九)创业者本人与门店(招牌及店内)合照、与员工合影照。

  受理机构:宛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7—6222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