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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险补贴(单位)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12-22

政策内容: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期限至202512月底。企业领取补贴后,要尽快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具体范围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申报流程:

① 申请。用人单位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向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② 受理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予以确认。

③ 复核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④ 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要件:

 ①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④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⑤社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核查的提供)。

2)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②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通过府购岗”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政府购岗劳动合同复印件。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62221196